宁德网消息(见习记者 缪星 记者 张文奎) 近日,山东省食药监局官网发布《关于庞某等非法经营疫苗案有关线索的通告》,公开向涉案庞某等提供疫苗及生物制品的上线线索107条,以及从庞某等处购进疫苗及生物制品的下线线索193条,涉及24个省区市,并公布涉案对象手机号码。3月20日傍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成立查处非法经营疫苗行为专案组,并会同公安部门对媒体指向涉案的“陈姜霖”及两个手机号码进行了联合摸排,深入开展调查。截至3月21日16时,尚未发现疾控部门和接种单位有向“陈姜霖” 购进疫苗的证据,且辖区9家药品批发企业也没有经营疫苗的行为。
据了解,按照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关于立即组织药品经营企业开展与山东非法经营疫苗案件有关问题自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依法查处非法经营疫苗行为的通知》要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疫苗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对所有库存疫苗进行排查,一旦发现来源不明疫苗,立即封存。
在我国疫苗分为两类。一类疫苗由政府统一免费分配发放,主要针对0至6岁儿童这类应接种对象,主要包括: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减毒活疫苗等。二类疫苗则可由具有相关资质的疫苗经营企业向疾控机构或接种单位直接提供,由公民自费自愿接种,包括:水痘疫苗、流感疫苗、肺炎球菌疫苗等。
据市疾控中心主任邱丛介绍,山东省食药监局官网发布的《关于庞某等非法经营疫苗案有关线索的通告》中涉及的25种问题疫苗均为二类疫苗,而由政府提供的免费接种疫苗属一类疫苗,不受其影响。一类疫苗经过省级统一招标,逐级下发;二类疫苗由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从上级疾控机构或疫苗经营企业、疫苗生产企业进行采购。我市各级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遵循依次从疫苗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市级疾控中心、县级疾控中心、接种单位的逐级采购和供应二类疫苗的渠道,疫苗的存储、配送全程都有温度监控记录,由专人负责采取冷链温度无线管理系统和手写登记冷链测温记录表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实时跟踪冷藏库及运输中的疫苗储存情况,全程纳入监控并备案。
同时,市疾控中心未曾从不具备资质的疫苗供应商购进任何疫苗,对各级疾控中心和接种点展开自查和排查,暂时没有发现问题疫苗。下一步,市疾控中心将继续依法依规对疫苗的采购流通使用等环节加强管理,并配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进行核查,确保国家免疫规划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