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健 通讯员 李文福) 为了筹集日常生活开销及赌资,福安男子陈某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在半个月时间里先后盗窃他人财物作案3起。3月15日,犯罪嫌疑人陈某因涉嫌盗窃罪,被福安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再次进了班房。
经查,犯罪嫌疑人陈某(现年33岁,福安市坂中乡人),供述了其为了筹集日常生活开销及赌资,从2月至今盗窃作案3起。2月27日,陈某在福安市上海公馆小区盗走一辆电动车;2月29日下午4时许,陈某故伎重演在福安市八一市场某单位宿舍五楼,用剪刀将该卧室抽屉撬开,盗走抽屉内现金9000元;3月12日,陈某在福安市官村某酒店冒充是608房间的房客,跟服务员一起进入房间后支开服务员,盗走房内人民币4000元、台币300元及40元港币,后逃离犯罪现场。福安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经缜密布控,于3月15日下午3时许,在福安市坂中乡湖口村抓获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陈某。
警方经核实:陈某具有前科,2004年9月,因犯交通肇事罪被蕉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2013年,因诈骗罪被福安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
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