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网消息(张尚瑶 张川闽) 7月25日,笔者来到屏南县代溪镇康里村。在这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村,最惹眼的是占地60亩、189栋崭新的农家别墅群。“整个造福搬迁工程,整合了扶贫项目资金1060万元。挂村的县纪委,对项目进行全程把关,群众满意了,干部也安心了。”村民主任郑福交说。
屏南是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据统计,2012年以来,全县争取了造福工程、小农水、对口帮扶等100多个强农惠农扶贫项目,资金总额近10亿元。如何把住扶贫资金“最后一公里”,让扶贫项目在阳光下运行?县纪检监察机关通过规范制度、加大监管、完善机制、严肃查处等举措,最大限度保证项目资金不被贪污、挤占、挪用,让每一分扶贫款都发挥作用。项目运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项目主管部门从项目的立项、实施、验收全过程,都要进行张榜公示,把项目“晒在阳光下”。县脱贫办主任胡小青表示,强农惠农资金要严格报账制度,各项扶贫资金都全额拨入县财政扶贫专户,实行封闭管理,县级报账。大额支出,尤其是项目管理费和科技培训费报账必须转账支付,避免虚开套现。严格实行扶贫资金“一折通”发放,严格张榜公布到村,政策宣传到户,补贴信息登记到人。
部门监管了,县纪委并没有做“甩手掌柜”。纪委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督查、拉网式与点穴式排查,督促审计、水利、民政、农业、财政等部门对项目进行了监管,纪委再对部门监管情况进行了再监督。这样,就给项目上了“双保险”。
为从源头上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该县把农村“三资”管理纳入各乡镇党风廉政建设考评内容,乡镇对辖区村(居)的财务管理、农村“三资”管理负总责,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规范乡镇农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建设,规范农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乡镇农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每季度编制“村级财务收支公开明细表”,录入计算机网络监控系统,在各村(居)公开栏中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一旦发现腐败问题,将以‘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大力查处。”凌庆贤表示,2013年以来,屏南共查处贪污截取修路款、自来水款、筹挪用救灾款、征地补偿款等扶贫项目案件8件18人,总金额69.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