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网消息(程伟兵 简诗寿) 近日,霞浦县松城工商所依法查处一起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000元。
经查,当事人擅自发布内容为“CCTV7战略合作伙伴”的广告,为自己经销的商品做宣传,且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而据查实,中央电视台广告经营管理中心早在2012年7月就发布《关于从未颁发“央视上榜品牌”等称号的声明》,称其从未向任何企业颁发过“CCTV广告支持”、“CCTV战略合作品牌”等称号或证书。当事人打着“CCTV7战略合作伙伴”名义做广告,是对消费者的误导。
为提高自己经营商品的知名度,利用虚假的荣誉称号进行宣传,误导消费者,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构成利用广告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工商部门遂做出上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