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网消息(孙丽晶 林菁) 记者从蕉城区民政局获悉,从2015年1月起,该局将对城乡低保对象中8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高龄补贴,进一步提高低保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据介绍,高龄补贴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本人满80周岁的次月起开始发放。凡退出低保或死亡的,高龄补贴同低保金一并停止发放。该补贴按现行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渠道发放。即根据最低生活保障差额补助、分档补助、分类施保等要素确定低保家庭补助金额后,再对其中的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的高龄补贴。
据悉,截至7月1日,蕉城区低保对象中,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共有678人,预计全年需发放保障金8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