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网讯 记者从宁德市人社局获悉,在统一了参保范围、缴费标准、待遇水平、经办流程、信息系统之后,宁德市又将统一基金管理,今年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全面实施市级统筹。
据介绍,市政府2010年7月出台《宁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意见(试行)》后,我市陆续展开城镇职工医保市级统筹相关工作。目前,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自付比例已降低为在职人员10%、退休人员6%,报销比例已从68%左右提高到75%。同时,在职人员的医保关系可随劳动关系转移,还取消了年度内多次住院的“门槛费”。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统一基金管理后,增强了基金的抗风险能力,市财政局、市人社局每年将组织相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县(市、区)基金征缴及支付情况进行检查和审核,提高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