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闽东日报刊登的《养猪场无视环评 停建通知成空文》一文,引起了市民和环保部门的关注。28日,宁德市环保局、福安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再次前往下白石镇林门头村南山岗养猪场进行现场执法。
现场:没扩建但有人施工
在南山岗的养猪产施工现场发现,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发现该项目没有扩建,依然是五幢养猪棚,地上堆积着沙土和部分水泥板及一些装修材料(如图),相比上次7、8个工人施工的场景,工地现场仅有2个工人在砌养猪场的围墙。
该养殖项目负责人韩锋说:“我们已停止建设,保持五幢建筑不动,现在主要建养猪场的围墙和里面的部分装修。”记者问及《宁德市环境保护局信访事项处理答复意见书》和《责令停止建设通知书》中关于“在未取得宁德市环保局同意前不得重新开工建设”的要求时,负责人表示并未扩建,而只是部分施工,另外一两个工人是看守工地的,并非建设工人。
部门:停建通知依然生效
在现场,宁德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吴健告诉记者:“在目前并没有同意该项目再次施工情况下,原有的《答复意见书》依然生效,装修和修建围墙也是不符合答复要求的,应立即停工。”
据了解,早在2012年8月底接到当地群众投诉后,宁德市、福安市环保部门组织项目审批、监察执法人员于9月4日前往现场核查,并由福安市环保局下发责令停止建设通知书。之后,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分别于10、11月份多次来到现场复查,要求业主严格落实整改要求。
宁德市环保局审批科工作人员王晨晨告诉记者,该养猪场在建的5座猪舍与原项目环评审批位置不吻合,不符合规模化养殖场选址要求,属违规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项目环评审批的地点、规模等建设,否则须重新开展环评论证和审批工作。
业主:现场承诺停工整改
在两级环保部门工作人员的要求下,该养殖项目负责人现场承诺停工整改。
“现在就让施工工人都停工,保证已建成的养猪场不进行规模养殖,同时,我们会按照新的要求办理好相关审批手续。”在现场韩锋说道。
环保局工作人员也表示,仅承诺停工整改、不进行规模化养殖还不能使《答复意见书》和《通知书》停止发生效力,还需要待取得相关部门的审批之后才能复工和养殖,不然复工仍属于违规行为。福安市环保局执法人员陈玉生也表示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在当地村民共同监督下,进一步规范其行为。(记者 张文奎 杨洋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