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闻网讯(陈超)今日,记者从市社保中心获悉,6月23日,我市已完成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含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发放工作,确保退休(职)人员及时领到增加的基本养老金。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2021年1月1日起,为2020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含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再次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市社保中心对这次调整工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拟定工作方案,组织经办人员加班加点开展工作,认真审核退休人员的基本信息,同时积极与财政部门、代发银行沟通协调,筹措安排好资金,全力以赴抓好落实调待工作,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把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企业退休人员(含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手中。
据统计,全市符合2020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省级统筹企业退休人员(含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共计16602人,其中2020年到达70周岁人员383人。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其中定额均等增加50元,挂钩调整部分为企业退休人员2020年12月发放基本养老金标准的2.18%和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元,此外适当倾斜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达7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在本次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发40元。今年调待后共计每月增加基金支出206.95万元,人均每月增加125.2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