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闻网讯(许嘉 陈可希)福鼎一男子提前“做功课”主动接近受害人,以“能走后门”为饵骗取多名被害人钱财30余万元。近日,市法院审结该起诈骗案,依法判处被告人金某新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0万元。
2019年11月至2020年10月间,金某新虚构投资足浴店需要疏通关系、帮忙处理银行分期还款、购买法院拍卖车辆等需要“活动经费”的事由,先后骗取4名被害人333778元,均用于个人生活开支或偿还个人债务。其中,2019年11月,金某新以老乡身份接近被害人费某,邀请其共同投资足浴店,并虚构经营足浴店铺需要疏通关系、办理营业执照、装修足浴店铺、店铺转让、做项目需要红包等事由,多次骗取费某23053元。2020年8月,金某新得知被害人雷某因银行贷款逾期被银行起诉表示能“帮忙处理”,期间自导自演银行“蔡行长”“银行主任”等角色,伪造字据让雷某签署,后以处理银行逾期贷款需要送礼、帮忙处理分期还款、做银行流水账等为由,多次骗取雷某106945元。2020年9月,金某新得知吴某因离婚需要处理房产,谎称能帮忙妥善处理,后虚构支付“操作费”可提高房产估价、办理银行贷款需要送礼、找关系低价购买法院拍卖车辆而后高价卖出等事由,多次骗取吴某120180元。2020年10月,金某新通过吴某得知其表妹张某需办理银行贷款,谎称自己有关系、有办法,后虚构办理银行贷款需要送礼、交纳预存款、转让店铺、合作低价购买法院拍卖车辆而后高价卖出等事由,先后骗取张某836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金某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多次骗取他人财物共计333778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结合其坦白等情节,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