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闻网讯(夏华鑫 丁燕茹)4月15日,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正式开始实施,电动车有了新标准,电动车类别重新划分,国内原有的电动两轮车将被细分为: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三类。不少市民随即发出疑问:福鼎市内的超标电动车还能正常上路吗?
为解答市民疑问,记者联系了市交警大队相关工作人员后获悉,此前,我市已经发布了《福鼎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城区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的通告》(〔2019〕1号),规定城区已登记挂牌的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至2020年2月6日,过渡期结束后,禁止超标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也就是说,在2020年2月6日前,城区已登记挂牌的超标电动车仍能上路行驶。
本次新国标规定,电动自行车必须具备脚踏骑行能力,整车质量严禁超过55公斤,最高时速不超过25公里/小时。此外,新国标还对电动功率、蓄电池、充电器保护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技术要求。一系列的要求旨在将电动车拉回到非机动车属性的轨道上来。
市交警大队民警提醒市民,欲购买新电动车,可通过检查产品是否标注3C标志来判断其是否符合标准,超标电动自行车未列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也未列入《2015年宁德市合格电动车产品目录(第一批)》《宁德市合格电动车产品目录(2018年第二批)》,因此不能改挂机动车牌或非机动车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