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闻网讯(马起为 梁世云)近日,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实施骨灰海葬激励补贴政策,鼓励支持骨灰海葬行为。凡我市常驻户籍人员死亡后,在市殡仪馆火化后,自愿选择将骨灰进行海葬的,将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约1380元,并得到海葬激励性补贴3000元。
经办人(丧事承办人)须凭海葬相关证明向市殡仪馆提出申请,并填写《福鼎市骨灰海葬激励性补贴申请表》。同时,需要提交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死者的有效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由村(居)出具的骨灰海葬证明(需经属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并盖章),骨灰海葬现场相片(或影音资料)。
据悉,该项举措旨在不断深化殡葬改革,有效提高骨灰生态安葬水平,节约土地资源,保护自然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促进社会文明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