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郑州9月7日电(王佩)8月27日下午,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狄治民等19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狄治民等19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二十二年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案件办理期间,检察长顾雪飞多次听取汇报,副检察长胡保钢5次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全程跟庭指导……”河南省检察院公诉三处处长刘英旭告诉记者。
在河南省检察院,胡保钢的身份除了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外,他还担任着省检察院涉黑犯罪检察组组长一职。这个检察组从省检察院机关公诉、侦监等部门抽调业务骨干11名,共同组成指导和办理涉黑犯罪的专业团队。如今,河南省三级检察院都同步成立了涉黑犯罪检察组,共有1118名检察干警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线。
今年4月份,经河南省检察院党组慎重研究,决定在省市县三级检察院同步成立涉黑犯罪检察组。5月7日前,全省三级检察院组建到位,集中行使提前介入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信访办理等刑事检察职能,专业化、一体化办理涉黑犯罪案件。8月中旬,省检察院制定《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涉黑犯罪检察组工作制度》,从工作职责、案件办理和指导、办案纪律以及党建工作等多方面予以规范。据悉,成立涉黑犯罪检察组目的是解决之前工作中存在的检察机关内部分散分段办案、多头管理协调等问题,旨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升涉黑犯罪案件办理质效。
工作中,河南省检察机关在做好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工作的同时,严格标准程序,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先后对黑恶势力罪犯提出不予减刑、从严减刑意见并被法院采纳79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5人次。突出专项斗争的专业化,采取专门培训提升能力、专门台账精准掌握情况、专门标准统一尺度等“三个专门”和审查把关精细化确保打准打实等“四个细化”等工作机制,为基层干警解疑答惑300余次,深入推进检察环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周口市川汇区检察院办理何某某等14人涉黑案过程中,省市区三级检察院上下联动,在确保案件办好办准的同时,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深挖细查,追诉了何某某等4名漏犯,何某某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省检察院涉黑犯罪检察组多次深入中牟县检察院,听取该院办理的潘某某等8人涉恶案,与当地公安、检察机关共同研究案件证据存在的问题和补查方向,目前该案已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