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
努力提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省《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
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
(2017年9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闽委发[2017]18号),现就有关部门解读如下:
解读一:《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及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空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7次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和1次中央政治局专题学习会,就安全生产工作发表重要讲话,先后30余次作出重要批示。党的历次重要会议、全国两会、国务院常务会都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部署。2016年10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12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以中发〔2016〕32号文件正式印发,并于12月18日向社会公开发布。
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印发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极大重视,也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事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意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和讲话精神为指导,顺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形势,总结实践经验,吸收创新成果,借鉴国外有益做法,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科学谋划了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蓝图。《意见》深刻阐述了安全生产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既指明战略方向,部署了“过河”的任务,又明确战术要求,指导如何解决“桥或船”的问题。《意见》围绕解决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发展等深层次问题,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和任务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行动指南,对于推动我国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具有重大里程碑意义。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意见》的贯彻落实和改革措施落地生根,尤权书记、伟国省长多次指示批示,联清副省长几次研究部署,要求抓好贯彻落实,指示省安办牵头起草我省《实施意见》。经过多次征求意见和修改后,7月24日省政府第101次常务会议原则审议通过《实施意见》,8月11日省委常委会(省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9次会议)审议通过,9月13日由尤权书记签批印发全省执行,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解读二:《实施意见》起草过程
自今年2月起,省安办牵头起草《实施意见》,初稿完成后,采取书面、座谈、调研等多种形式反复征求意见,并根据国务院安委会考核、巡查反馈意见,借鉴了北京、山东、四川、青海等9个省市的经验做法,以及7月20日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马凯副总理讲话精神和伟国省长的要求、设区市党委政府和省直部门意见建议,进行六次大的修改、十七易其稿,最后形成送审稿。
解读三:《实施意见》框架结构
《实施意见》以贯彻落实中央《意见》精神为主线,以解决制约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瓶颈问题、体现福建改革特色为重点,着力改革创新,求实求效。
《实施意见》共分七大部分31条(国家为六大部分30条),概括为一个总体要求、六大体系(安全责任、安全监管、安全法治、风险防控、应急救援、保障服务)建设,文件结构与中央《意见》基本对应。
解读四:《实施意见》主要亮点
我省《实施意见》主要有以下八大创新点:
一是突出目标导向。在总体要求方面,既明确近期要实现的目标,也提出中长期奋斗目标,凸显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必须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提供有力保障这一重大意义。
二是突出责任导向。进一步明晰各级党委政府及班子成员、各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厘清边界、压实责任;明确制定安全生产绩效奖励办法,对年度评为优秀、良好单位的工作人员实施奖励。更加突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地位,明确其在重大风险辨识管控、重大隐患自查自治、职业病防治等方面的责任,完善约束和激励机制。进一步强化高危行业安全风险管理和隐患治理,在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推行“一图一卡一册”,建立国有企业负责人年薪与安全生产绩效挂钩制度等。
三是创新清单管理。既要求建立责任清单,如:要求制定政府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制定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建立企业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等;也首次提出构建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负面清单体系,并向社会公布,引导市场主体遵守安全红线。
四是创新事故预防。始终紧紧围绕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进一步健全法规、完善机制、确立标准,进一步加强执法、强化整治、落实保障。全面推进加强重大风险管控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整体方案的实施,对安全生产风险确定红、橙、黄、蓝4个风险等级并实行分级分类管控,把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把隐患治理挺在事故发生前,更加突出预防为主、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
五是创新全过程管控。包括重大风险隐患源头把关的管理创新,对重大安全风险实行“一票否决”;重大风险运行全过程监测监控体系创新,实现对全省所有风险源的在线监测、风险预警、应急联动;引进保险机构参与事故预防的机制创新,按一定比例从保费中提取生产安全事故预防费,专项用于保险机构参与事故预防预控;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处置制度创新,探索建立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现场由政府统一领导、专业部门主导技术方案、专业队伍救援、专业人员参与指挥制度等。
六是强化协调联动。采取政策引导、企业主导、政府补贴等措施,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确定部分综合性医院作为职业病治疗机构,鼓励发展民营职业健康体检机构;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会商工作制度,完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实现跨区域协调联动和应急救援资源共享;建立重点装备物资集约化应急储备库,形成以应急物资储备库和社会资源为支撑、企业储备为补充的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体系。
七是强化科技支撑。支持安全生产领域龙头企业为主,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高危行业的核心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支持安全技术装备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技术转让税收减免和企业研发分段奖励等财税优惠政策;推进高危行业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制定全省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构建全省安全生产信息化 “一张网四平台”。
八是强化市场引导。将适合采用市场化方式提供的安全生产专项服务,逐步交由安全生产社会服务第三方专业机构承担;建立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制度,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投入机制;支持建立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向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购买技术服务,或开展安全生产委托管理;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安全生产失信惩戒、守信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