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特约评论员严飞
薄熙来案的审判,彰显的正是法治精神。而这种彰显的过程,也正是对公众进行法治意识普及、法治精神涵育的过程。
在备受瞩目中,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薄熙来案作出一审判决。薄熙来被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从7月25日依法提起公诉,到8月22日开启的近五天的公开审理,再到9月22日的一审宣判,薄熙来一案始终在法治框架内,遵循法治原则,彰显法治精神,成为一堂深刻的法治课。
想起一个月前的那次公开庭审,至今仍历历在目。在长达五天的时间里,社会公众密切关注、细心阅读庭审实录,甚至制成文本以备详细研读。控辩双方进行的极为充分的质证,让公众详细了解了薄熙来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犯罪的事实、证据及其链条。
在这堂法治的公开课上,从每一项罪名的提出,到证据的呈现;从重要证人的出庭,到被告人、辩护人等的质询,不仅体现了法律意义上的程序正义、实体正义,也使公众完成了对薄熙来其罪其罚的理解与思考。
此次法院对薄熙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的认定,建立在事实充分、证据确凿、证据链完整的基础之上,充分体现了罪刑法定原则。构成什么罪,就定什么罪;适用什么样的刑罚,就判处什么样的刑罚。
而有前述充分的公开庭审为基础,对薄熙来的此次获刑,公众就完成了自我判断、认知与印证。我们说司法立信,是基于判决的公正,也基于庭审的公开,更为公众完成了一个释疑解惑过程。这种公开与公正,正是令公众信服的基础,也是得到社会各界广泛支持拥护的原因所在。
法治中国,是我们的梦想。朝着这个梦想挺进,靠的是法治精神、法治理念、法治原则的普遍贯彻,靠的是每一个司法案件的公平正义。很多时候,对法治的信心,就在这每一个、每一步里;法治的进步,也就在这一点一滴的累积之中。
任何一个社会,并不天然就是法治的,也不可能一步迈入。重要的是,我们要推动它;更重要的是,带动全社会一起前进。薄熙来案的审判,彰显的正是法治精神。而这种彰显的过程,也正是对公众进行法治意识普及、法治精神涵育的过程。
在这个意义上,薄熙来案不仅是司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也是法治普及的一堂重要公开课。相关报道见今天A04、A0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