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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溆浦县规定不孝父母不教子女者不得入党

2012-08-08 11:00:05 来源: 作者: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溆浦发展党员重“德”看“品”

  125人未能通过成为预备党员

  本报7月11日讯 近日,溆浦县两江乡一名预备党员因性格暴躁殴打他人,在村党支部预备党员转正审定会上,没有成为正式党员。

  过去,溆浦一些农村党组织在发展党员时,将“门槛”降低,认为只要不违法就可以发展为党员,在群众中产生了不良影响。针对这一情况,为确保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去年,县委组织部出台文件明确规定,凡有游手好闲、打牌赌博、恃强凌弱、不孝父母、不教子女、不讲公德、不善待家人、不团结邻里、不诚实守信等9种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不能发展为入党积极分子。

  为了确保不让品行不端的人混入党员队伍,溆浦县在发展党员时,请群众参与测评,把群众公认度和群众满意度作为重要依据。确定发展对象时,召开党员和群众代表会议,就其品德与现实表现进行民主测评。凡民主测评赞成票达不到半数以上的,不能作为发展对象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在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进行公示,并召开党员和群众代表会议进行测评,发现预备党员有品德问题的,一律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思蒙乡山河村党支部在审定预备党员转正时,发现一名预备党员参与赌博活动,向乡党委进行了反映。于是,乡党委决定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据溆浦县委组织部统计,自去年以来,全县有125人因品行不端,民主测评赞成票没有超过50%,未能“过关”成为预备党员。(记者 肖军 黄巍 通讯员 王继云 周红波 袁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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