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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拨款1亿资助贫困大学新生 特困免一年学费

2012-08-08 11:00:05 来源: 作者: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广州拨款1亿资助贫困大学新生 特困免一年学费

寒门学子上大学可望不再担心学费。新华社发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省委副书记、省长朱小丹明确要求,无论是通过财政资助,还是通过慈善捐赠或其他办法,都要确保不能有学生因为贫困上不起大学。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徐少华和副省长陈云贤共同召集有关部门研究部署解决贫困家庭高考生入学就读问题。

昨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我省高校学生资助工作情况和进一步做好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工作的措施。

笔者从会上获悉,在继续落实国家和省已出台的资助政策基础上,广东出台新政,今后每年都将在省级层面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特困大学生还可免除一学期或一年学费。此外,我省将建立完善与广东经济社会水平相适应的学生资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各地市均设专项助学资金

“经过各种方式资助,还是读不起书的大学生,省里来‘兜底’。”省教育厅副厅长李学明透露,今后每年都将安排1亿元资助寒门新生。具体举措是:省级层面设立专项资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专项资金的筹措按照财政支持一点、“6·30广东扶贫济困日”社会慈善捐赠资金中安排一点、发动社会力量捐赠一点的办法解决。今年省财政安排5000万元,并从“6·30广东扶贫济困日”社会慈善捐赠资金中安排5000万元作为省级专项资金。

省委、省政府要求,各地要参照省里的做法设立专项资金,资助本地生源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顺利入学。此外,省民政厅今后要在每年的“6·30广东扶贫济困日”社会慈善捐赠活动中安排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的专项捐赠。

新增的这1亿元将让多少学生受惠?李学明介绍,大学新生通过“绿色通道”入学后,如果经过核实,家庭确实特别困难,将免除一个学期或一个学年的学费。学生名单将向社会公示。此后,按照学生自己的意愿选择受资助方式,直至完成大专三年或者本科四年学业。

李学明表示,按照政策,凡是由省财政拨款的省属院校,都可享受这1亿元。市属院校将由各地市设立的专项资金资助。列入国家资助范围的民办院校和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标准资助。“最后市、县都没法解决,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学生,省里来‘兜底’,确保不能有一个学生因为贫困上不起大学。”

“这1亿元是动态的,今年用不完,明年还可以继续用。”李学明介绍,根据设想,我省将成立大学生扶贫助学助困基金会,从明年开始作为“扶贫济困日”的一个项目向社会筹款。

资助标准有望动态调整

近年来,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资助标准不断提高。比如,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高校国家助学金标准就由年生均2000元提高到3000元。但仍有不少教育人士和学生呼吁:资助标准“跑不过”CPI,动态调整机制还有待健全。

昨天的发布会透露一项“利好”:我省将建立完善学生资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与“广东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但发布会并未公布具体的资助标准和时间表,只是原则性表示,“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实际以及不同类别学生生源构成情况,在广泛调研和科学统计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并适时调整资助标准和资助比例”。

李学明透露,关于学生资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将视大学生扶贫助学助困基金的资金募集情况而定。

记者还了解到,我省还将探索建立学生资助经费预拨机制,确保学生资助经费及时足额到位。

发布会上,省政府副秘书长江海燕表示,将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鼓励捐资助学的相关优惠政策措施,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鼓励企业、社会团体、个人捐资助学,面向各级各类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数说

省财政5年28亿元资助大学生

据了解,近5年来,全省高校受资助的学生人数和人均受助金额逐年增加。去年全省高校受政府资助的学生人数为27万人,比2007年的20万人增加7万人;2007年—2012年,省财政已累计安排约28亿元用于高校学生资助。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高校学生资助工作,2011年、2012年连续两年把学生资助工作列为省政府民生十件大事中教育民生实事的重要内容,每年把落实国家和省的学生资助政策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2007年至2011年,各级财政累计安排约29亿元用于高校学生资助,其中国家财政安排约4亿元,省财政安排约21亿元,市、县财政安排约4亿元。2012年省财政安排7亿元,比2011年再增加1亿元,用于我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热点

教育厅:套取资助资金将受严惩

会议要求,要建立完善覆盖全省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的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受资助学生人数真实、准确,保证资助资金落实到应该得到资助的学生身上,杜绝虚报、骗取资助资金。各学校要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工作重点,实行校长负责制,设立专门的学生资助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学生资助工作。

如何杜绝冒领、套取助学贷款的现象?李学明表示,目前我省高校已探索一些可行的办法,“如果一边说自己贫困要贷款,又一边下馆子、吃高档零食、用的穿的都很高档,同宿舍的同学就会发现,学校就会通过助学中心、学生处做学生工作,让他自己退出申请,尽量不伤害学生的自尊心。”

据发布会透露,我省将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虚报受助学生人数、套取国家资助资金的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于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要依纪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链接

家贫新生入学有“绿色通道”

目前,所有高校都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要求建立了“绿色通道”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让家境贫寒的学生顺利入学。

为让学生和家长了解和熟悉学生资助政策,每年高考录取时,各高校按照规定要求将《高等学校资助政策简介》和《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到学生手上,使每一个大学新生及家长全面了解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和申请资助的条件、程序和要求。

各种资助方式有何不同?

目前,我省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此外,国家还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面向高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共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具体资助标准为:国家助学金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助学贷款,原则上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据了解,公办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办学、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用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享受国家的资助政策。(雷雨 钟国欣 粤教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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