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位副市长配11位副秘书长,3名副秘书长共同协助1名副市长工作;政府副秘书长职数偏多的同时,各秘书长职责可能重叠。这是记者日前梳理国内部分城市政府副秘书长职数时发现的现象。同时,目前中央只要求各级政府“副秘书长职数按不超过其同级政府领导班子副职的职数来掌握”,且未对此作硬性规定,有的地方政府更把副秘书长这个本可兼职的职位变成了占用编制的实职。
部分城市副秘书长配置超标
据南宁市政府官网公布的信息,南宁现有的8名副市长,配置有11名副秘书长。
“8个副市长11个副秘书长这样的配置明显超标”,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表示。早在2009年,中组部、中央编办下发的《关于规范地方政府助理和副秘书长配备问题的通知》就明确要求,地方政府领导已配备助理、副秘书长过多的,应妥善调整,在2年内予以消化。随后,根据各地执行中所遇到的问题,中组部、中央编办对该《通知》做出相应补充:省级、副省级、地市级政府副秘书长的职数按不超过其同级政府领导班子副职的职数来掌握,具体职数今后在政府办公厅(室)的“三定”规定中明确。
竹立家认为,中组部、中编办对各地方政府副秘书长职数要求,是包括兼职、专职两类的。由此看来,杭州(11名副秘书长、8名副市长)、南宁(11名副秘书长、8名副市长)、成都(10名副秘书长、8名副市长)等城市政府副秘书长配置不符合中央要求。昆明(副市长和副秘书长各11名)、贵阳(7名副秘书长、11名副市长)、武汉和海口(副市长和副秘书长均各为7名)、太原(副市长和副秘书长各6名)的政府副秘书长配置则符合要求。
而据湖北省编办工作人员称,中编办从来没有明确规定过地方政府副秘书长的职数,副秘书长职数由各级地方政府批准。据称,地方政府副秘书长超编和其他职位超编不同,因仍有副秘书长兼职,主要起协调作用,因此中央对各级政府副秘书职数要求各地自己“掌握”,并不作硬性规定。这一说法也得到中编办相关人士的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