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闻网讯(夏岩缘)10月21日,我市在磻溪镇桑海村、湖林村先后查处两起违法开垦生态林地及商品林地案,市林业执法大队、乡镇林业站等部门第一时间组织执法人员赶往现场进行调查取证,乡镇分管领导、综治办人员现场协助办案。
经现场勘察鉴定,两起案件分别破坏生态林地9.7亩、商品林地7.8亩,目前林业执法部门与乡镇林业执法人员正在抓紧对案件进行调查,这是我市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实施“林业行政委托执法”工作机制中的一幕。
毁林开垦屡禁不止 执法力量紧缺陷困境
据了解,去年以来,为进一步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力度,有效遏制毁林开垦等破坏森林资源现象,我市全面开展了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动。行动以来,累计查处毁林行政案件600余个、刑事案件10余起,查扣挖掘机20余台,完成造林复绿近4000亩,毁林势头初得遏制。
但随着白茶市场行情持续走高,毁林种查案件总是屡禁不止,全市毁林案件仍存在“点多面广”的现象。同时,今年4月,森林公安转隶后,林业执法力量大量流失,也对市林业执法队伍办案造成了巨大压力。“执法大队9个执法人员要负责全市林业行政案件的现场勘察、立案查处、物证鉴定、处罚决定的制作和送达等工作,人员少、程序多,每个月加班加点,最多也只能处理10余起案件,进展缓慢。”市林业执法大队大队长郑宗著无奈地说。
这边林业部门面临着执法力量紧缺、办案效率低下的困境,那边乡镇部门却面临着“看得见、管不到”的尴尬局面。“乡镇林业站、综合执法队在巡查中若发现违法毁林现象,只能给予口头制止,无法依法调查、查处,而等到我们接案再赶到现场,战线拉长,加上群众逃避执法,无形中又给办案增加了难度。”郑宗著透露,因案件积压,许多案件一拖再拖,难以结案,无法起到威慑作用,又无形中诱发了涉林违法案件的发生。
首创“委托执法”破难题 密切配合成效初显
为有效破解林业执法力量短板问题,加大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加大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整治工作责任追究的通知》《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长效机制》等文件,明确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开展林业执法等工作。
据介绍,林业行政委托执法是指市林业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征得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将盗伐树木、滥伐树木、毁坏森林、林木、违法使用林地等7类案件委托至各乡镇开展林业执法。这项全省首创的林业执法模式,能促进执法重心下沉,从而有效破解林业部门“单打独斗”和乡镇部门“管不到位”的双重难题。
凡事预则立。为推动委托执法工作机制科学有效落地,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细化明确执法主体,统筹推动乡镇各执法力量全面参与,进一步压实责任,通过市、乡两级的联动执法,确保林业行政工作有序衔接。目前,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市林业局已和我市除城区3个街道和龙安在内的13个乡镇签订了《林业行政执法委托书》,自8月28日起,委托执法工作正式施行。
委托执法有依据,但要推动机制落地,提高乡镇林业执法能力还是关键。为此,市林业部门还组织了林业行政执法培训,邀请林业执法专家、森林公安民警及资深律师为各乡镇综合执法人员、林业工作站人员进行专题授课,进一步完善林业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体系,提高林业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经培训,目前已有30个乡镇人员参加了执法资格考试。
同时,在委托执法开展的前期阶段,市林业部门还通过共同执法提高乡镇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把各乡镇分四个片区,成立专门的业务指导组和物证鉴定组,对乡镇人员在实际执法中的业务难点进行现场指导,从而帮助乡镇执法人员进一步明确执法权限、规范流程处置。
9月29日,林业部门与乡镇执法人员在点头镇首次共同执法,仅用一天时间,便立案查处8起涉林违法案件,委托执法成效初显。“10月以来,截止目前,我们与点头、磻溪、前岐、佳阳等乡镇已共同执法28起。办案效率比起以往提高了2—3倍,对涉林违法行为起到了有效威慑作用。”郑宗著告诉记者,下一步,林业执法部门还会与乡镇执法队伍密切配合,强化对相关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提升乡镇林业执法水平,规范林业执法案件的办理,将林业执法队伍打造成一支无盲点、无死角的“森林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