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闻网讯(郑梁)2月26日,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福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蔡梅生主持会议,副主任郭如盾、蓝青、林斌、蓝东风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林乃平,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员会主任高申年等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政府关于提请陈世孝、人民法院关于提请谢冰等同志免职的相关议案,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的处理决定,将李志濯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落实振兴乡村战略,加强我市美丽乡村建设的建议》(1号议案)和将钱先明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扶持紫菜产业发展的议案》(2号议案),分别交由交由环城工委、教科文卫工委和农经工委开展调研,提出办理意见。
会议还传达了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和宁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宁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宁德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履职有关工作的时间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