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闻网讯(市人大办公室)为了保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更好地履行职权,进一步促进人大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3月10日,在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对《福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福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福鼎市人民代表大会组成人员守则》进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