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闻网讯(汪晶晶)12月17日,市第16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4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兴华,副主任郭如盾、王上秀、蓝青、蓝东风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蔡梅生、党组成员林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杨文生,及市人民法院院长王锦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江荣,各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以及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阮彩玲等四名同志任职的议案;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同意正式代表候选人辞去选举委员会职务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资格的审查报告及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
会议初审了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有关(草案){大会各代表团团长、副团长建议名单;大会议程(草案);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大会财经经济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大会议程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大会日程(草案);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草案);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草案);大会邀请上主席台就座人员名单(草案);大会副秘书长名单(草案);大会代表提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草案);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大会代表联名推荐候选人截止时间的决定(草案)}。
会议还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