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兴华,副主任郭如盾、王上秀、蓝青、蓝东风出席会议。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刘东,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林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肖剑华、调研员刘学斌,市人民法院院长王锦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江荣,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以及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通过了福鼎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调整福鼎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分指标的议案、2016年预算的议案、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的报告、2015年度重点流域生态补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工作情况的报告;通过了福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福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的议案;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杜玉梅同志免职的议案、市人民法院关于提请游绍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王谋龙同志任职的议案。
会议对2015年以来,市人民政府、人民法院研究处理审议意见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福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福鼎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市人大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