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廖诗雄)10月17日,市委办、市政府印发《福鼎市中心城区环境“脏乱堵”综合整治方案》,就持续开展中心城区环境“脏乱堵”综合整治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根据《方案》,我市决定对中心城区环境“脏、乱、堵”问题实施综合整治,整治行动将持续到明年底,其中即日起至2017年1月20日的三个月为集中整治阶段。
根据《方案》,此次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即宣传动员阶段(2016年9月27日至2016年10月18日)、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10月19日至2017年1月20日)、长效管理阶段(2016年11月22日至2017年12月31日)。即日起开启的集中整治阶段,由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各职能单位按照整治工作任务,采取重点片区(路段)由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并负责召集的方式,先易后难、远近结合,全面开展整治。进入长效管理阶段,重点片区(路段)集中整治完成后,每月至少组织2次行动,维持整治成效。
整治行动涵盖交通秩序整治管理、市容市貌整治管理、环境卫生整治管理,园林、水域河道整治管理等各方面。针对一些“老大难”部位实施攻坚整治,下定决心啃下这些“顽疾”。这些重点整治部位包括:锦福路、锦宁路、海通路、宛亭路、中山南路、福临路、海口路、虹滨路、宁江路、龙津路、古城东路、龙山南路、龙山中路、龙山桥口至一中桥口、古城西路至北市场、中山北路至职成路口、中山中路直至市委党校共17个片区(路段)。
根据《方案》,完成集中整治的片区(路段)将进入成效维持阶段,成效维持一个月后由包片单位向城管委提出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该片区(路段)交由街道办事处进行常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