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0月18日),福鼎市召开中心城区环境“脏乱堵”综合整治工作推进会,向“脏乱堵”宣战!市委书记刘振辉,市委副书记、代市长袁华军等市领导挂帅指挥,集中力量,力争用1-2年的时间全力营造规范有序、整洁优美、和谐文明的城市环境,进一步提升福鼎生态滨海旅游城市形象。
向“脏乱堵”宣战,福鼎怎么干?小编从中共福鼎市委办公室、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鼎市中心城区环境“脏乱堵”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中为您提炼了这些内容。
重点整治范围
重点整治中心城区锦福路、锦宁路、海通路、宛亭路、中山南路、福临路、海口路、虹滨路、宁江路、龙津路、古城东路、龙山南路、龙山中路、龙山桥口至一中桥口、古城西路至北市场、中山北路至职成路口、中山中路直至市委党校共17个片区(路段)。
重点整治内容
(1)交通秩序整治管理
①规范车辆有序停放,清理沿路“僵尸”车辆。整治人行道、重点路段(部位)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研究探索开放单位庭院,拆墙透绿,让路于民,合理增设路内停车泊位。
②全面梳理城区道路,分析车流现状,合理设置交通管控路段,探索试行单向行车道。
③加强对学校周边、商贸中心周边、重点单位部位和主街道、主干道以及繁华拥挤路口路段的定点执勤、交通疏导。
④加强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红绿灯信号设备、物体隔离设施、岗亭等交通控制安全及服务设施的设置管理。
⑤加大对摩的、三轮车等非法营运性车辆整治取缔力度。
⑥确定城区主干道为“严管街”,“严管街”范围内停车位以外禁止停放任何车辆、堆放任何物品。
⑦完善交通勤务,提升路面执勤形象,着力提高见警率、管事率。严格落实“高峰站点,平峰巡线”勤务要求,成立机动骑警队快速排堵,及时发现、快速处置交通拥堵。
⑧交通执法部门要强化公交车、的士等营运性车辆规范管理,无随意停靠、甩客、拒载和宰客等现象;停靠站点分布科学合理;加强火车站和汽车站周边营运车辆的管理,严厉打击“黑车”现象。
⑨取缔公共场所私人收取停车费用行为。
⑩在城区偏远地段,设置违停机动车处置场所。
(2)市容市貌整治管理
①全面整治违章搭盖、乱悬挂晾晒、乱张贴涂写等有碍观瞻的现象;全面取缔占道经营、店外店、流动摊点等。
②监督建筑施工场地,严格施工围挡设置标准,严禁建筑渣土违规排放;禁止在施工围挡外乱堆乱放;出入施工场地车辆要符合市容及环境卫生管理要求。
③规范礼仪庆典和商业促销活动,禁止在主要街道、广场、商场(店)门前搭台演出、拉挂条幅和展销产品。查处危害环境的施工、经营活动。
④道路及时维修养护,无龟裂、坑洼;排水设施完好,井盖无缺损,管网无堵塞,清掏物无积存;市政护栏、路灯设施完好;护栏每月清洗一次,始终保持整洁。
⑤督促商家业主对内容陈旧、画面污损、技术落后的户外广告和店招限期整改,及时更换;主次干道取缔占道设置的灯箱、拆除沿街人行道立柱广告、落地广告牌等临时广告,取缔各类未经审批的布类广告和墙体广告,严禁设置跨街横幅。
⑥清运城区主干道及公共场所的建筑垃圾和家居废弃物,大力查处建筑垃圾乱堆放行为,严禁出现建筑沙土运输“滴、洒、漏”现象。
⑦市场监管局督促沿街商户做好“门前三包”,严厉查处沿街商店“三无”商品及假冒伪劣产品经销,严格检查餐饮经营单位是否实施规范化管理,取缔无照经营。
⑧环保局要牵头整治规定时间内施工作业和商业经营活动的噪声污染,严肃查处乱排放废水、废气、废渣、垃圾等违反环境保护规定的行为。
⑨商务局要加强城区农贸市场管理。
⑩民政局牵头做好流浪、乞讨人员和精神病患者收容、遣送工作,做到城区主街道、主干道无乞讨、无精神病患者;严格控制出殡游行规模,提倡节俭办丧事。
⑪供电公司、路灯所要做好城市公共路灯和夜景工程的管护和用电保障。
⑫住建局调查了解城区较大空地情况,探索以租用、借用等适宜方式,建设城区临时停车场;
⑬桐山街道、桐城街道、山前街道负责背街小巷的区域整治,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的执法整治工作,开展义务督导活动。
(3)环境卫生整治管理
①强化环卫作业绩效量化考评,加大处罚力度,督促企业进一步规范作业标准,清扫范围延伸至次干道、背街小巷和城乡结合部,全面清理卫生死角;加强城区公厕管理,实现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主街道、主干道每月清洗1次,确保道路整洁,无尘土沉积,定期清洗垃圾箱(果皮箱)。
②合理设置主街道和居民密集区等地的垃圾箱;沿街垃圾桶美观、整洁、完好,垃圾车车容整洁,密闭运输,无随意摆放现象。
③督促所有定点归位的早点、夜市、排挡、摊点等经营户做好卫生保洁工作。
④桐山街道、桐城街道、山前街道及下辖社区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市民和沿街商户做好“门前三包”;要落实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制度,建立长效督导队伍,开展文明街巷、文明户评选活动。
(4)园林、水域河道整治管理
①及时完成新建、扩建、改造工程项目和住宅区开发竣工后的绿化任务,组织对广场、道路、公园等公共场所的绿植进行精心护养。
②城区道路绿化带、人行道树木要定期修剪、灭虫,枯死的要及时补种,确保美观。
③及时清理城区主干道绿化带垃圾杂物,严厉查处违章破坏园林绿化的行为。
④水利局要做好水面漂浮物清理、河道清淤保洁工作,严厉查处拆除岸坡违章搭盖、构筑物等。
另外,福鼎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加强中心城区“脏、乱、堵”整治工作的通告》,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准许占用人行道、车行道及公共场所从事经营活动,包括占用道路设置大排档、烧烤摊,利用电瓶车、机动车占道摆卖等。
二、临街商铺必须入室经营,不得占用门前场地、道路搭建临时建(构)筑物和摆放其它设施进行经营活动,包括占用门前道路出售展示商品、制作、加工、修理、洗车等。
三、经准许设置的各类临时占道早市、夜市应严格按照划定区域、经营范围和开闭时间,做到市撤场清、环境清洁。
四、取缔落地广告灯箱,临街各类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应规范设置,并保持完好、整洁。不得在公共场所、建(构)筑物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
五、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准许在市区重点路段设置各类横(条)幅、布幔、充气类拱门、气球、彩旗。确需设置的,必须经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准许,并按准许的时限、地点和空间设置,设置期间应自查整修、保持整洁,期满后立即拆除。
六、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均应在规定的地点有序停放,禁止乱停乱放;在非市政主次道路上临时周转停车的,不得妨碍车辆和行人通行。
七、禁止商业企业、沿街商店在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其他高噪声设备进行商业促销、招揽顾客。
八、临街饮食单位和其他单位、居民应严格按照行业规范标准处置废渣、废水、废气。
九、建筑工地要按标准硬化出入口通道,配齐清洗设施,按要求设置围挡,文明施工,杜绝污染。运输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装修渣土的车辆应按规定采取密封覆盖措施,不得将垃圾、渣土泄露或遗洒路面。
十、禁止任何单位及个人擅自修建门前行道树、花草树木及破坏园林绿化设施,严禁向绿化带、树穴内倾倒垃圾、污水和堆放杂物。
十一、沿街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住户应遵循“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各自门前包“停车秩序、环境卫生、绿化美化”责任。
十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要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自觉配合专项整治工作。对违反规定或妨碍、阻扰行政执法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十三、本通告自2016年10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向“脏乱堵”宣战!
需要每个市民共同参与!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吧!
“幸福福鼎”编辑部
文:许一凡
图:郑镇、许一凡、陈律鹏、施永平等
部分资料来源:市委办、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