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网消息(记者 吴宁宁 通讯员 何武初 叶华 文/图) 6月6日,经福鼎秦屿边防派出所民警劝说教育,太姥山镇牛栏岗村渔民陈某主动将四只中华鲎交由民警放生大自然。
当日上午,该所民警在走访中获悉,辖区渔民陈某在水库作业时,捕获四只体型怪异的“乌龟”,正放养家中,准备在端午节时高价兜售。获悉情况后,该所民警立即赶往陈某家中,在对陈某进行简单询问和初步查证后,民警判断该“乌龟”应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中华鲎,而陈某对“乌龟”属于国家保护动物这一事实却一无所知。民警当场对陈某进行说服教育,并向其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最终,在民警的说服教育下,陈某主动交出了“乌龟”,后由民警将其放归大自然。
据悉,“中华鲎”又叫“鲎鱼”,马蹄蟹,属节肢动物,剑状尾,全身黄褐色,通常生活在南中国海。在我省沿海中华鲎从每年的4月下旬至8月底均有繁殖。目前,正是中华鲎的繁殖季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