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一年来,在省、宁德市纪委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持续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
加强监督检查 注重抓早抓小
2015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以全面从严治党为目标,以抓早抓小为常态,坚定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增强监督执纪实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一年来,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王岐山书记来闽调研重要讲话精神,把握运用监督执纪 “四种形态”,全市廉政谈话函询35人、组织处理10人、纪律轻处分74人,占处理总人数的81.56%。为更好实现挺纪在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注重将抓早抓小体现在谈话函询、纪律教育、廉政宣传中,全年对新提任科级领导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3批151人次;对67名拟任科级干部进行任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通过率100%。按照“六个一”方式,推进党的纪律和规矩教育。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正反面典型教育、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有力促进纪律建设。抓好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增强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为抓好责任制落实,我市坚持由市委常委和党员副市长带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创新考评机制,改进检
查方式,突出问题导向。按照“部署—重申—督查—推进—落实”方式,市纪委积极协助市委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追究。3个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受到市委主要领导约谈,9名党员干部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受到问责,其中6人受到党政纪处分。
为强化以案示纪的震慑作用,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注重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30多个部门结合单位实际编发案例汇编5000多册。认真开展家规家训收集整理和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家规家训的教化作用。2015年度反腐倡廉新闻宣传和纪检监察信息考评均列宁德各县(市、区)第一名。
全力惩治腐败 从严执纪问责
以纪律审查为抓手,严厉惩治腐败。2015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来信来访电话举报205件(次),其中检控类初信初访146件(次);立案94件,比增23.68%,其中科级干部案件10件;结案94件,结案率100%,给予党政纪处分93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推行检控类初信初访件办理“零暂存”,工作考评名列宁德各县(市、区)第一名。同时,规范问题线索管理,加强审查协作,协调各有关部门配合查处大要案。经常性开展纪律审查安全工作检查,确保安全。
作风建设没有休止符,正风肃纪永远在路上。围绕省纪委“九严禁、两坚持”、“八不准八不得”要求,全市纪检监
察机关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密切关注作风领域的新变化、新问题,先后组织74批次采取随机抽查、交叉互查和蹲点检查等方式,加强明察暗访力度。
一年来,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5起,处理21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4批7起11人。部署开展扶贫专项资金检查工作,着力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11件14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12人,通报典型问题3批9起10人。保障村级换届风清气正,主动开展反映村居干部问题线索的排查工作,优先核查村级换届选举信访举报问题,审结39件,并对28件反映失实的予以澄清,对11件涉及轻微违纪行为,但尚不构成纪律处分的进行廉政教育提醒,确保村级换届选举工作顺利推进。81名科级干部报告婚丧喜庆操办事宜,抽查16名,没有发现违纪违规行为。
创新管理机制 加强自身建设
为落实中央纪委“三转”和省纪委“四转一强”要求,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我市出台了《福鼎市纪委常委负责制管理办法》、《加强市直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同时,着力推进乡镇协作片区和市直联合监督组工作,以“片组”工作模式,促进纪检监察干部提升履职能力,突出主业、有效作为。
2015年乡镇(街道)共立案60件,比增81.82%,其中自办案件51件,比增121.74%,经济案件17件,比增112.5%。市直派驻纪检组自办案件11件,比增22.22%。
此外,为从严管理,加强自身建设,我市新设4个市直部门纪检机构,已配备1名纪检组长。对市纪委监察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两轮调整清理,清理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186个,目前保留或继续参与8个。对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市直派驻纪检组长兼职分工情况进行全面清理规范。
同时,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开展“学思践悟”活动,加强机关党建和思想政治作风建设,将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贯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严防“灯下黑”。严把关口,对新进入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廉政责任谈话37人次,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责任凝于心,担当践于行。新的一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创新体制机制,健全法规制度,强化党内监督,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为福鼎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