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闻网讯(汪晶晶)记者日前从市纪委获悉,自2015年12月28日起,我市对各乡镇(街道、龙安)和市直有关单位,就2015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评。目前已基本完成考评工作。
本次考评工作由市委统一领导,成立多个考评组,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党员副市长带队,对各乡镇(街道、龙安)及市直有关部门开展集中考评工作。考评内容为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的情况,实行量化指标考评。考评采取百分制量化评估,由指标考评、民主测评、工作奖惩三部分组成,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开展事前摸底和实地检查工作,第二阶段开展述责述廉、民主测评和集体廉政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