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两节临近,福鼎市委近日下发通知,针对两节是不正之风易发多发节点,要求各级党委、党组严格按照省委、宁德市委的要求,在中秋、国庆期间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9月中旬,福鼎市委书记刘振辉在第八期信访简报《严防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反弹》上批示,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防问题反弹。
为迅速贯彻落实福鼎市委领导的批示和有关文件的通知精神,9月15日,福鼎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认真传达了《中共福鼎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5年中秋国庆期间重申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和《宁德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三转一加强”活动中开展机关作风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的通报》精神,并对贯彻落实提出要求。
会议指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一项政治任务,也是把纪律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前沿的重要举措,落实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工作要经常抓,抓长效,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要求上来,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会议要求,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在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上见成效,坚持不懈地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会议强调,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真正重视落实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的要求,不走过场,要按照市委领导的批示和文件要求,要真抓落实、真担责任;抓住中秋、国庆节点,严防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发生,确保不出问题,过一个风清气正的节日。
(福鼎市人大办公室 张秋霞 夏林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