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福鼎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扩大)会议,集体学习了中共中央转发的《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
会议指出,这次中共中央转发的《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加强人大工作,特别是县乡人大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保证县乡人大依法行使职权,健全县乡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机制,提高县乡人大工作水平,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加强和巩固基层国家政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学习,大家进一步明确了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重要意义,增进了对县乡人大工作总体要求和重要原则的把握,对依法做好县乡人大代表选举工作、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以及加强县乡人大自身建设方面有了更深的认识。
会议要求,要抓好学习宣传,把深入学习贯彻文件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把文件精神学习领会好、宣传贯彻落实好;要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县乡人大工作全过程,落实到依法履职各方面,全面增强做好人大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要把文件的具体内容和规定学习好、掌握好、落实好,统筹推进监督、重大事项决定、干部任免、代表工作和人大自身建设等各方面,不断提高做好新形势下县乡人大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福鼎市人大办公室 张秋霞 夏林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