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沙庆庆)6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兴华主持召开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主任(扩大)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如盾、陈德旺、王上秀、蓝青出席会议。
会议研究讨论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暂行办法(草案);初审了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所提的《关于加大城市电镀污染治理力度的议案》(第1号)的办理意见、市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所提的《关于城区饮用水源地周边垃圾处理的议案》(第2号)的办理意见等事宜。
会议研究决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6月26日召开。建议议程为:听取和审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暂行办法(草案)、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所提的《关于加大城市电镀污染治理力度的议案》(第1号)的办理意见、市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所提的《关于城区饮用水源地周边垃圾处理的议案》(第2号)的办理意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