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两院”工作报告
本报讯(汪晶晶)1月8日下午,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和法检“两院”工作报告。
本次大会应到人数226人,实到人数220人,符合法定人数。
陈兴华、叶梅生等大会主席团全体成员,市副处级以上在职领导,老同志代表,驻鼎部队代表等在主席台就座。会议由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郭如盾主持。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兴华向大会作工作报告。陈兴华在报告中首先回顾了2013年工作。他指出,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福鼎市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在促进经济发展、持续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推动民主建设、改进代表工作等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共召开常委会会议8次、主任会议13次,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4项,对4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组织视察调研20次,依法作出决议、决定9项,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5人次,较好地完成了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主要做法为:坚持科学发展,服务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群众利益;坚持依法监督,推进法治建设;坚持主体地位,发挥代表作用;坚持与时俱进,提高履职水平。
对于新一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安排,陈兴华在报告中说,2014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中共福鼎市委的领导下,全面履行法定职责,着力增强工作实效,努力在服务科学发展上谋划新思路,在促进民主法治上取得新成效,在维护群众利益上取得新成绩,不断开创我市人大工作新局面。他还说,2014年常委会将重点抓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与时俱进推动人大工作;二是着力增强依法监督实效;三是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四是努力提高自身履职水平。
会上,市人民法院代院长王锦熙作福鼎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宋江荣作福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鼎的省、宁德市人大代表,出席政协第十二届福鼎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政协委员,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人员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