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汪晶晶)第23号强台风“菲特”给我市农业造成严重损失,为尽快恢复农业生产,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我市农业局迅速开展灾后自救,在核查灾情、指导救灾、恢复生产、紧急免疫等方面做了一系列工作,确保灾后无大患。
据统计,全市因灾造成农经损失2.0088亿元,其中作物受灾面积20.52万亩,成灾13.854万亩,绝收3.022万亩,预计减产6.3万吨;畜牧方面,受灾场户数300个,圈舍倒塌损毁6万平方米,死亡畜禽数9700头(只),饲草饲料损失800吨;食用菌方面,蘑菇房及培养料受灾30万平方米,黑木耳受灾10万袋,菌种受灾15万平方米;设施农业损失620万元。
灾情发生当天,市农业局组织人员,深入受灾重点乡镇、企业、厂场,进行指导救灾、恢复生产等工作,同时制定了《福鼎市农业灾情统计表》,分发到各乡镇,以及时掌握全市灾情。灾后,该局成立灾后恢复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专业不同下设四个专业指导组,集合农技、经作、植保、食用菌、中药材、畜牧兽医等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到受灾严重的太姥山、店下、前岐、绿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乡镇和企业,针对水稻、四季柚、槟榔芋、黄栀子、蔬菜、畜禽生产区及重点大户进行现场指导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工作。与此同时,该局结合我市农业受灾实际情况,制定了《福鼎市农业局关于做好强台风“菲特”灾后恢复农业生产的指导性意见的通知》分发到乡镇,让农户能够根据各类不同受灾情况做好恢复生产工作。
为防止灾后疫情爆发,该局在深入畜禽养殖场指导加强免疫、消毒及对病死畜禽采取无害化处理,防止疫病发生和传播的基础上,加强了对灾后疫情动态的监视。另外,该局还通过印发《病虫情报》和发布手机短信,指导农民科学用药防治病虫害,并组织农业执法大队加强农资市场的管理,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确保抗灾自救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