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曾云端 陈杰)日前,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8月1日起,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从去年的930元/月调高到1170元/月,首破千元大关,这也是从1994年第一次调整最低工资以来,调整幅度最大的一次。
据了解,受物价指数和劳动力成本上长的影响,经省政府研究,遂作出上调工资标准决定。据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最低工资标准以最低收入组人月生活费支出、赡养系数、最低社保个人支出等因素,经由统计部门通过抽样采信信息标本后测算出来的。就我市,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与福州等发达城市工资持平。
此外,我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做了上调,为12.4元/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