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与实施,使水源地周边的环境得到很大的改善。青山绿水已成为生态乡镇的一个显著标志,图为福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南溪水库优美的风光。 许德灵 摄
水是生命之源。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安居乐业,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直接体现。福鼎市人大常委会在宁德市范围内率先把生态补偿机制引入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积极探索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内容,推动了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的有效开展。
代表履职提议案
福鼎,闽浙交界,依山傍海,拥有人口58万,其中,生活在福鼎城区的20多万人民,他们的饮用水源来自南溪水库和水北溪流域,其上游涵养区涉及叠石、管阳、贯岭、桐山等乡镇(街道)。近年来,伴随着农村经济迅速发展,一些乡镇出现了镇村发展缺乏整体规划、农村生活污水随意排放、各类垃圾随处倾倒、畜禽粪便缺乏有效处理、大量使用农药化肥等问题,严重污染农村地区的地表水,影响了饮用水源安全,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这让基层人大代表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人民选我当代表,我为人民解忧愁。”正是在这种信念的驱动下,福鼎市人大代表王月容等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深入农村、深入群众开展调研。在调研中,他们了解到,福鼎市饮用水源地从为农业灌溉为主转变为向城市供水为主,但在保护与管理上却仍停留在传统阶段,只强调“供”,少讲“护”,自觉保护水源的意识普遍不强。一些镇村只要遇到发展与保护的“两难”抉择,通常以发展为主、保护为辅,有意或无意地将饮用水源地保护置于次要位置,使饮用水源水质不断下降。随着农村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生活方式的改变,一方面,生活污水、水冲式厕所的粪便以及生活垃圾直接倾排倒入河里等现象尤为普遍,导致农村河道淤积和水体污染严重;另一方面,保护区群众对水源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知之甚少,不了解保护措施,缺乏环保观念;同时,又由于水源涵养区范围内的乡镇在招商引资、发展工业项目时受到限制,农村经济发展后劲力量不足,造成镇(乡)村两级财政困难,在环境治理等方面投入资金不足,而这反过来又限制了对水源地的保护等。
综合以上这些在调研中发现的问题,王月容等代表们在福鼎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了《关于要求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议案》。议案提出后,立刻引起大会主席团的高度重视,列为年度人代会第一号议案,并经福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由常委会相关委办负责办理。
心系群众强督办
代表的呼声,就是履职的重点;群众的利益,就是监督的目的。一接到这份议案的办理工作,福鼎市人大常委会立即组织由常委会相关委办人员和部分市人大代表组成的调研组,深入叠石、管阳、贯岭、桐山等乡镇(街道),实地察看了南溪水库和水北溪流域,对当地的生态环境状况进行调研。在调研中,当地村民颇多怨言:“没有地方来处理我们的垃圾,只能到处堆放啦!”“厕所是多年以前就建在这里了,就这样排到水里,我们也不想这样,但没有办法啊。”“这水越来越糟了,以前这里可是有鱼有虾的。”
调研组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了多场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并组织人员前往浙江德清县进行考察,学习和借鉴先进县市经验,形成翔实的办理报告,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在常委会会议上,审议并通过建立县级生态补偿机制的意见,打响了全省建立首个县级生态补偿机制第一枪。
近几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每年都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生态补偿机制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注重从资金筹集、资金使用效益、分类考核制度和责任审核制度等方面进行跟踪监督,并对政府每年的生态补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提出审议意见,不断推进生态补偿机制内容的完善、机制的规范、资金使用效益的提升。同时,建议市政府要建立科学的生态保护和业绩评价体系,实行不同区域分类考核,加强对生态乡镇的考核,调动基层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并加大对对重点流域生态保护的宣传力度,做到让人人都知道、人人都参与,让全社会都参与到这项活动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