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人民政府:
2013年4月26日,福鼎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东所作的《福鼎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度重点流域生态补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12年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能较认真落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关于《福鼎市人民政府关于福鼎市生态补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筹集力度,加强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建设项目跟踪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我市重点流域生态补偿资金管理使用工作中还存在资金使用不够到位、项目重点不够突出、宣传工作不够深入等问题。
为此,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推进科学规划,完善生态保护机制建设。一是制定重点流域的保护规划。指导重点流域所属乡(镇)村科学有效地开展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通过规划的不断组织实施,使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二是调整南溪水库和水北溪流域水源地的保护范围。要针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制定一个控制性规划,明确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具体要求和环保标准。三是继续实施库区自然村移民安居规划。
二、进一步突出重点项目,提高生态资金使用效益。要建立科学系统的项目库,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要集中财力解决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当年补偿资金要及时足额下发,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2013年要重点开展环南溪水库、水北溪上游等重点流域周边乡村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建设,实现生活垃圾村收集、乡镇转运、市集中处置的目标。加大对南溪水库上游的茭阳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
三、进一步建立激励机制,确保生态保护责任落实。要实行不同区域、不同功能的分类考核机制。建立科学的生态保护和建设业绩评价体系,对生态乡镇实行以考核生态环境保护及建设等为主要指标的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调动乡镇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人民政府及时研究、办理,并于2013年8月6日前将办理意见书面报市人大常委会。
福鼎市人大常委会
二0一三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