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闻网讯(郭聪)2013年1月1日起,最新修订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开始实施,记分管理有了许多新的变化,特别是一次性扣完12分的11种交通违法行为,需要我市广大驾驶员注意和牢记。
新增违法扣分
不按规定避让校车扣6分
12分: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超速20%以上的;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6分: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里上不按规定行驶的;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3分: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2分:不按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不按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等。
违法扣分提高
闯红灯、黄灯一次性扣6分
由6分变为12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超速50%以上;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时间少于20分钟的;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违法停车。
由3分变6分: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由2分变3分: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