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出人 市政协委员 张祖强、马婉玉、郑宗盛等
背景: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 ,我市也大力推进全市文化建设步伐,继续保持“全国文化先进县(市)”称号,但随着广大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日益增长,原有的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滞后。
建议:高起点、高标准建设市文化艺术中心大楼。市文化艺术中心选址位置应适宜建造大型文化大楼,便于开展文化艺术交流、展示、演出、阅读、创作、培训等活动。整个文化艺术中心占地面积需200亩,包括建文化艺术中心大楼和文化广场两个主体建筑,争取2012年启动并动工建设。
文化艺术中心主体大楼应按文化部对一级馆必备条件和标准设施要求实施建设,大楼造型格局力求体现文化内涵,展示丰厚的文化气息,应成为我市文化标志性建筑。市文化中心主要布局细分为市文化馆、市博物馆、市图书馆、太姥画院、展览厅、艺术创作中心、影剧院等部分。
回应:目前,该提案已通过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市文化艺术中心建设《方案》等相关事宜,已初步确定该中心由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和福鼎大剧院单体建筑构成,准备建成为我市文化标志性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