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人常[2012]6号
福鼎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认真审议了福鼎市人民政府提请的《福鼎生态市建设规划(2011——2020)的议案》,并听取了有关部门关于福鼎生态市建设规划编制情况的说明。会议认为,福鼎生态市建设规划,符合《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和《宁德市“十二五” 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专项规划》的要求,也是对我市“十二五”规划的完善和补充。规划指导思想明确、重点突出,目标任务也符合福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会议原则同意该规划。
会议指出,生态市建设规划涉及社会方方面面,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要结合我市“十二五”规划要求,做好与《福鼎市城市总体规划》、《福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福鼎市海洋功能区划》等有关规划的衔接,确保规划完整性和科学性。
会议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规划的实施。切实做到:一要加强领导,注重实施。把生态市建设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按照《规划》目标任务,狠抓落实,抓出成效。二要建立机制,落实责任。把生态市建设的成效列入各级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做到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层层落实,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全面推进。三要统筹兼顾,加大投入。逐步建立“政府主导、多元投入”的生态市建设投融资渠道,加大生态市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确保生态市建设的顺利进行。四要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各种媒体和形式开展舆论宣传,建立社会公众参与机制,提高全民环保意识,树立可持续发展观念,开创生态市建设的良好局面。
福鼎市人大常委会
二0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