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郭聪)市外住院报销比例提高了,大病补助自费部分纳入了,单病种也能额定报销了,普通门诊报销比例也提高了……我市201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将有一些重大变化,这些变化与参合农民的利益密切相关,参合农民看病将享受更多实惠。
市外住院补偿比例提升5%
2013年,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达到市外55%,市级医院80%,乡镇级医院95%保持不变。
门诊部份特殊病种补偿比例提高
门诊特殊病种尿毒症透析补偿比例从50%提高至70%,封顶线从4万元提高至6万元。其他门诊特殊病种市级医院补偿比例为50%,乡镇卫生院就诊补偿80%保持不变。
普通门诊统筹补偿比例提高10%且不设封顶线
从明年开始,我市新农合全面实行门诊统筹总额预付,在乡镇级医院就诊补偿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补偿比例从30%提高至40%,提高了10个百分点,参合农民将受益更大。
住院费用自费部分将纳入大病补充医疗补助
对符合新农合实施方案规定住院医药费用扣除已补偿费用后超过10000元以上的部分费用(含自费部分)实行按50%补助,年度内受益的大病补助金额最高为30万元。2013年度,参合人员因病住院最高可获基金补偿40万元。
扩大单病种定额付费补偿
在2012年实施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血病2个单病种住院按病种付费试点的基础上扩大至8个病种。增加6个病种为尿毒症、乳腺癌、宫颈癌、重症精神病、耐多药性肺结核、艾滋病感染,报销比例70%-90%,个人支付费用按省卫生厅、物价部门确定的标准执行。
此外,我市还确定先天性心脏病、右鞍旁占位、脑胶质瘤、脑血管动静脉畸形、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T9椎管内占位6个病种按程序办理转外就医和相关审批手续后,可按县级补偿标准实施,补偿比例80%,起付线300元。总之,补偿比例比去年明显提高,补偿项目明显增多,农民受益更加广泛,参合农民将得到更多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