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闻网讯(廖诗雄 徐贻雄)近日,林女士的电动车突然出了故障,拿到商家维修部维修,却被碰壁了。双方对于电动车的电机坏了,是更换还是保修僵持不下。最后在市12315工作人员的调解下,最终商家同意给予免费保修。
据了解,林女士去年在某电动车行购买了一辆电动车,不料几天前突然出现故障,于是她便送到商家维修处申请保修。可是商家却声称林女士的电动车电机坏了,需要更换一个新的,并且要另外付费。然而,细心的林女士发现,她的电动车的保修条款上,电动车电机的“三包”是一年包换3年保修。她的电动车电机只用了1年多就坏了,应该在保修期范围内,应该享受保修的权利。然而,商家却拒绝给予保修。
无奈之下,林女士只好向市工商局12315服务平台求助。在工作人员向双方核实情况后,进行协商和解,最终达成和解。商家同意给予消费者进行保修,消费者表示满意。
据12315工作人提醒,购车时要详细了解售后的“三包”条款内容,电动车不同的零部件其保修期的规定均有所不同,对于在保修期内,出现零部件故障的,商家应当给予保修。根据《消法》第四十五条, 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此外,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