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廖诗雄 徐贻雄)最近国内金价大跌,引发了“中国大妈”的抢购黄金热潮。在福鼎,也有很多“福鼎大妈”参与了抢购黄金潮队伍中。抢的人多了,问题也就出现了。近日,福鼎的郑大妈就遇到了买黄金首饰,商家开的收据只标注首饰类型,而没有详细标注具体单价。经福鼎工商调解,郑大妈退货成功。
据了解,郑大妈在市区某金行购买了一个纯金的坠子4.41克,一个纯金的戒指5.09克,5条银手链,2条银项链,一个银坠,一条黄金转运珠手链720元,总共4920元。买回家之后,郑大妈发现收据上只标注了这些黄金首饰和银饰的类型,而没有体现单克黄金和单克白银的价格、重量等信息。同样,转运珠手链也没有相关信息。对此,该金行解释说,转运珠是按个卖的,所以没有标克数,至于黄金和白银,金行吞吞吐吐也解释不清楚。郑大妈很怀疑金银首饰有猫腻,要求退货,却遭到拒绝。于是,郑大妈只得向市工商局12315台投诉,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市工商局12315台调解人员在了解情况后认为,金行出售金银首饰,有义务在收据上标明具体的价格、重量、款式,如果是按个卖的话,还应标注清楚。而该金行在收据上标注不清,明显违反了相关规定。经调解,金行同意郑大妈的退货要求。市工商局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金银首饰,一定要求商家在收据上标注完整的金银首饰信息,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