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闻网讯(章华武)3月15日,白琳镇组织食安办、农技站、派出所、工商所、法庭、司法所、烟草专卖局和质检站等部门联合举办“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内容主要包括进村入户宣传、定点咨询服务、重点销售单位检查,本次活动共有300多人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1000多份。
为建立长期有效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白琳镇积极寻找有力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协调联动能力。由镇领导亲自“挂帅”,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参与,组建领导小组,成立联络办公室,做到积极协调,提高联动能力;二是明确部门分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根据各部门职能作用,明确分工,不仅“事事有人管”更要“件件有结果”,从而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保证消费者权益;三是加大宣传指导,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定期不定期组织力量深入群众宣传,为群众讲解有关法律法规,指导消费者进行自身权益保护,鼓励群众对身边的销售商进行监督,对侵害消费者行为及时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