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闻网讯(廖诗雄 徐贻雄)购买的冰箱支付了延保费,延保还没到期,冰箱出问题,因厂家已经停产无法维修,商家愿支付相应费用给消费者把冰箱收回去,而消费者要求冰箱归他。双方僵持不下,福鼎工商介入调解,消费者获满意结果。
据了解,消费者苏先生于2009年1月在国美电器购买了一款美林冰箱,价值2385元,支付了延保费,保修到2013年3月份止。今年春节后发现了冰箱冷藏室结冰的质量问题,苏先生与国美反映多次,国美表示厂家已经停产无法维修,愿意支付消费者1299元,机子回收。苏先生不满意,要求商家更换一台同等价位的冰箱或者支付消费者1299元,冰箱归消费者所有。双方意见分歧较大,苏先生找到市工商12315台要求调解。
市工商局调解人员在了解情况后,召集国美相关负责人和苏先生进行调解,最终,经过多次协商,国美一方同意给予苏先生1299元补偿,旧机归苏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