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闻网讯(林小玲)金融纠纷调解员、当事人、银行代理律师四人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同框、对话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日前,在市法院金融多元调处中心,一名金融纠纷调解员仅用时1小时便成功诉前调解一起金融纠纷。
2019年3月,潘某和黄某夫妻俩向福鼎市某银行贷款80万元,约定按月付息,借款到期偿还本金和剩余利息,并提供名下房产作为担保。借款期限届满后,潘某未依约偿还借款本息。该银行便诉至市法院。该院立案庭征求原告同意后,决定委派金融多元调处中心进行诉前调解。按照程序,金融纠纷调解员接收案件后,联系另一方当事人潘某,了解到潘某某夫妻二人远在厦门,便征求双方意见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调解。潘某虽对借款事实确认无误,但目前无法全额偿还欠款,这给调解带来一些挑战。金融纠纷调解员通过分析诉讼成本,提供调解路径等“见招拆招”,最终双方达成由潘某分期偿还欠款,银行对潘某名下房产进行拍卖、变卖、折价所得享有优先受偿权的调解协议。调解协议达成后,法院依法对该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出具民事裁定书对调解协议的效力予以确认。一个小时,从调解到司法确认,一件涉金融纠纷案件成功化解在诉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