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手机的应用 极大地便利了我们的生活 但是 一些不法分子也“紧跟潮流” 利用APP赚得“盆满钵满” 案情回顾 2022年3月,余某杨至福鼎某彩票店内,向店长张某谎称其和朋友合作开发“快手APP”点赞脚本,为明星视频点赞即可获得高额利润,张某信以为真。其间,余某杨以点赞需要在某个软件上充值的虚假事由,陆续骗取张某“投资款”共计153000元,其中以利润等名义累计归还张忠贤共计26580元,造成张某实际损失126420元。 2023年4月,余某杨至福鼎某典当行店铺内,向典当行老板宋某谎称其居住的房屋系个人所有,欲通过抵押房屋的方式向宋某借款,便将篡改的《套房卖断契约》出示给宋某以骗取信任,并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书》。其间,余亥某陆续向宋某“借款”共计220000元,其中归还宋某本金或利息共计38700元,造成宋某实际损失181300元。 2023年8月,余某杨在福鼎市某酒店内,向林某谎称在“抖音APP”上为明星视频点赞可获得高额利润。林某信以为真。其间,余某杨以点赞需要购买脚本植入抖音账号的虚假事由,陆续骗取林某“投资款”共计76310元,其中以利润等名义累计归还林某4850元,造成林某实际损失71460元。 法院认为 余某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多人财物共计37918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余某杨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坦白,可从轻处罚;能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并愿意接受处罚,可从宽处理,遂依法判处被告人余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70000元。 提醒 1.只要一谈到银行卡,一律拒绝 2.只要一谈到中奖了,一律拒绝 3.只要一谈到“电话转接公检法”的,一律挂掉 4.所有短信,让点击链接的,一律删掉 5.微信不认识的人发来的链接,一律不点 6.一提到“安全账户”的,一律是诈骗 涉及钱财,留心确认 只要不转账,就不会上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