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一天内,多名粗心群众不慎将物品遗失在出租车上,焦急万分,最后在民警的帮助下,丢失的物品均“完璧归赵”。
当天上午9时40分,桐城派出所接到群众朱某报警,其将孙女心爱的被子落在了出租车上;10点20分,群众李某报警称其在金九龙酒店乘坐出租车至江滨中路下车,随后发现钱包遗失在了出租车上,包内有银行卡、现金、身份证等重要财物;18时21分,派出所又接到一起报警,群众何某称其在山前北站乘坐出租车至火车站,不慎将行李箱遗失在搭乘的出租车上。
接到多起报警求助,桐城派出所民警一一询问各报案人乘坐出租车所途径的路段,随即调取该时段的路面监控,锁定报案人乘坐出租车的车牌号。随后,民警又通过出租车公司联系到出租车司机,经沟通交流,终于让各个报案人遗失的物品物归原主。
群众在出租车上遗失物品的报警求助,大多数求助人没有记清楚车牌或出租车所属的公司,最后导致警方所能提供的帮助有限。因此,民警提醒:市民乘坐出租车,下车时尽量查看一遍随身携带的物品以防遗失;下车后最好索要票据,同时记住车牌和公司名称。这样一旦发生有物品遗失在出租车上的情况,在向警方报警求助后,可以方便警方查找,以便最大可能找回遗失的物品。
(福鼎公安 薛玉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