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对于羁押在福鼎市看守所的王某来说是个特别的日子,因为看守所为其办理结婚登记,完成了王某的“人生大事”。
王某,今年26岁,我市叠石乡马尾村人,因贩毒罪被福鼎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判刑后,王某每天心事重重,情绪非常低落。看守所管教民警发现了这一问题,耐心与其谈心,了解到其与未婚妻林某未办理结婚登记,而自己将服刑11年之久,极其迫切要求办理结婚登记。
了解情况后,看守所认为为在服刑中的罪犯办理结婚登记,更能体现人性化管理,也有利于罪犯的思想改造。1月5日上午,在福鼎市看守所监管民警的监护和陪同下,王某与未婚妻林某来到福鼎市行政服务中心,成功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登记结束后,管教民警和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纷纷提醒王某要感激妻子的不离不弃,认真改造,争取减刑,早日与妻子团聚。王某表示,一定珍惜妻子这份深厚的感情和来之不易的婚姻,以后认真改造,重新做人。
据了解,王某已于1月8日被送往我省某监狱服刑。
(福鼎公安 薛玉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