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鼎法院审结一起吸毒人员实施多起不同类型犯罪的案件,以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0000元。
2010年6月至2011年1月间,被告人陈某某知悉他人聚众赌博后,采取日后找麻烦等威胁、恫吓手段,多次向被害人颜某某、华某某、刘某某等人以借款名义强行索要现金,共计人民币12800元。
2012年1月27日7时30分许,被告人陈某某窜至福鼎市沙埕镇富海路某号蔡某某岳母家,以蔡某某欠刘某某债务为由,强行向蔡某某讨要1000元。被害人蔡某某要求被告人陈某某一同至刘某某家中与之对质。当两人行至福鼎市沙埕镇富海路农业银行门口路段时发生争执,陈某某拿出随身携带的刀捅向蔡某某左臂等处,致其肢体多处软组织裂伤。经福鼎市公安局法医学伤情检验鉴定,蔡某某的伤属轻伤。
2011年5月3日15时许,被告人陈某某伙同江某某(已判刑)在福鼎市太姥商住楼乔治白衬衫店门口处,趁快递员周某离开之际,盗走周某放在摩托车后备箱内的一个快递包裹,内有三星S8000型手机三部、OPPO520型手机两部,共价值人民币7495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某同时构成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盗窃罪,应予以数罪并罚,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