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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盗窃四十元,获刑六个月

2014-08-25 08:56:06 来源:福鼎新闻网 作者: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近日,福鼎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Rig福鼎新闻网|今日福鼎|福鼎新闻信息权威发布平台

2013年12月11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刘某某经踩点预谋,窜至福鼎市桐城街道富阳路某号房屋前,利用附近在建的民房空地旁一竹梯,攀爬进入该房屋二楼内,并在三楼后间沙发上的一个钱包内窃得现金人民币40元。案发后,被害人施某已领回被盗现金人民币40元。Rig福鼎新闻网|今日福鼎|福鼎新闻信息权威发布平台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刘某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再犯本案罪行,系累犯,应从重处罚。故作出如上判决。Rig福鼎新闻网|今日福鼎|福鼎新闻信息权威发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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