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各种骗局层出不穷,骗钱、骗婚等行为形式多样,内容迥异,让人防不胜防。在社会交往中,需秉持一颗谨慎之心,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被告人石某某与彭某某系老乡关系,双方在广东省潮州市打工期间认识。2011年8月间,被告人石某某将彭某某从广东省潮州市带至福鼎市,假意承诺攒钱一年回老家与彭某某结婚,唆使其在福鼎市桐城街道王某某经营的按摩店从事卖淫活动,得款用于共同开支。2013年10月18日晚,彭某某因经济、结婚等事宜与被告人石某某争吵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石某某假借与他人结婚名义,诱引女性朋友到色情场所卖淫,从中获利,其行为构成引诱卖淫罪。遂判决被告人石某某犯引诱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